
发布时间:2026年08月26日
根据邹平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9月8日至12月31日,邹平市委第五巡察组对邹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了巡察。2026年1月23日,邹平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明晰责任。院党组始终高度重视邹平市委巡察工作,认真贯彻邹平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工作部署和整改要求,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成立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其他院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统筹推动整改任务落实。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分成综合协调组、材料组、建章立制组,负责各项具体工作事宜。
(二)正视问题,强化落实。对照邹平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研究制定《邹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对一届邹平市委第八轮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领导和牵头部门,制定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限,分阶段稳步推进。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各党组成员逐一对照检查,聚焦反馈问题并结合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深刻剖析问题成因。
(三)跟进督导,落实监督。院领导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认领重点难点问题,亲自协调解决复杂问题,带头开展各项整改落实工作,统筹推动整改任务落地见效。班子成员通过定期汇报、及时调度等方式,对整改工作全程跟踪、全程督导,及时发现和纠正整改过程中的各项问题。坚持解决实际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举一反三,确保整改工作责任落实、有序推进,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二、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有欠缺方面问题
1.针对主责主业意识不强,法律监督弱化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内部协同联动。聚焦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等领域,整合检力资源,扎实开展“四检融合”工作。二是发挥捕诉一体办案机制优势。深化“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机制,建立“捕后诉前监督清单”,保障监督质量。三是精准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未成年人恶性犯罪,对情节轻微的涉罪未成年落实“教育感化挽救”。四是压实平安建设重点人群管理责任。对未成年监护失当、监护缺位现象,依法制发督促监护令,联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深化校园法治宣传和临界预防,持续深化治理。
2.针对“三个规定”制度落实不严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适时开展专项督察,扎实开展违反“三个规定”倒查,对未及时进行记录和报告的进行谈话提醒,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二是健全完善《邹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三个规定”落实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检察机关执行“三个规定”的范围、记录报告的具体行为等内容。三是常态化利用主题党日、周学习例会等时机,经常性提醒干警如实、及时填报,不断强化干警对执行落实“三个规定”重要性的认识。
3.针对“四大检察”结构不优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开展“深化‘三个善于’ 提升品牌质效”专项活动,推动检察干警转变司法理念,不断巩固深化“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格局。二是强化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全流程监督,建立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线索双向移送、案件会商、结果反馈机制,形成监督合力。三是对各部门人员配置进行调整,统一调配检察官力量,通过“大刑事检察+专门领域分支”结构,持续加强“业务一体化”建设,打破部门壁垒。
4.针对公益诉讼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持续加大惩罚性赔偿金收缴力度,全面压实追缴责任,加强沟通对接,确保追缴工作长效化推进。整改工作开展以来,收缴率显著提升。二是明确立案、调查、审查、起诉、结案各环节时限要求,由案件管理部门进行流程监控,对案件超期的及时预警提醒。三是增强公益诉讼办案团队力量,主动摸排线索,持续加强文物保护等重点领域的检察力度,有针对性地固强补弱。
5.针对创先争优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持续优化《落实“三个管理”确保高质效履职实施细则》,对照《“高质效履职”正负面清单》,引导干警将工作重心从“办结案件”转向“办好案件”,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落到实处。二是建立周例会学习制度,组织学习典型案例,针对性做好案例发掘、培育、撰写及相关准备工作。三是逐月分析案件质量,针对重点环节排查办案瑕疵,定期开展检查情况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夯实精品案件培育基础。
6.针对司法救助程序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进一步明确司法救助时限、流程。二是在受理司法救助申请的过程中,对申请人能否符合救助条件采取入户调查、村委证明等方式予以实质性审查,确保每一笔救助资金使用到位。目前已办理的司法救助案件程序完善、救助结论正确。
7.针对工作专班职责不清、服务不到位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正确认识检察机关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工作的意义,服务重心应根据产业特点、企业生命周期和共性风险进行动态调整,充分发挥专班职能,确保全面覆盖,切实做到平等保护。二是针对部分中小企业或者风险高发领域,及时开展行业、系统普法宣传教育,切实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
8.针对安全防控不力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台账,完成消防制度、资料全量补齐,实现消防安全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查。二是组织消防安全专项排查,重点对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用电用气、消防器材等重点部位开展逐一核查,目前所有隐患均已整改到位、复查合格。三是明确专人负责日常巡查,提升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实现消防安全长效管控。四是完善保密制度,严格落实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保密工作责任闭环。
9.针对民事裁判结果监督工作效果不佳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参加民事检察业务竞赛、实务培训等,借助传帮带,不断提升干警民事监督素能,为民事裁判结果精准监督打下良好的人才基础。二是进一步推进民事“案易”系统升级完善,着重提高民事裁判结果监督线索发现能力。三是建立严格的案件筛选与集体研判机制,推行精细化审查和类案检索报告制度,确保每一份检察建议事实清楚、说理充分、于法有据。
10.针对审前未羁押执行监督不及时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摸清底数,精准掌握未执行情况。利用检察业务应用系统,进行数据碰撞比对,精准筛查未交付执行罪犯线索。二是协同联动,形成收监执行合力。定期通报交付执行情况,逐案分析研判收押难点,积极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清理纠正,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分类施策,破解收押难题。针对不同类型的收押难问题,坚持分类施策、精准发力。
(二)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重点领域存在廉洁风险方面问题
11.针对“第一种形态”运用不充分,警示教育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传达学习《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工作细则》,通报适用“第一种形态”处理案例,深入剖析反思,让纪律的“戒尺”高悬。二是印发《中共邹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准确把握运用“第一种形态”的方式、情形和实施程序等内容。三是组织开展“三个规定”倒查工作,对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同志精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
12.针对党组会议会前沟通较少、决议酝酿不足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完善《邹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中共邹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等制度,进一步规范执行党组议事、请示报告等制度,切实提高党组议事质量和决策效率。二是健全会前沟通协调机制,提前就拟上会的重大、复杂、敏感议题交换意见、进行会前酝酿,会议通知和议题等材料至少提前2-3个工作日送达,确保院党组有充足时间审阅材料、思考研究。
13.针对公车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为机要通信用车全部安装GPS定位设备,统一接入公车管理平台,实现车辆位置、行驶轨迹实时监控,彻底解决车辆失管问题。二是实现公务出差(用车)线上办理,明确派车单必填要素、审批流程,安排专人负责审核。三是对车辆维护、油耗支出、派车审批等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同步通过GPS定位、行车轨迹回放等方式常态化抽查,未发现公车私用、违规用车等问题。
14.针对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明确所有采购项目一律实行书面询价或公开招标,建立“双人审核、定期归档”机制,完成采购流程合规化整改。二是建立采购项目全流程监管体系,全程留痕、闭环管理,确保采购程序规范、资料完整。三是开展政府采购专项检查,建立采购项目台账,实行动态管理,杜绝出现口头询价、资料缺失等问题,采购管理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
15.针对财务报销审核不严谨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严格执行“先审批、后出行”管控要求,明确部门负责人与财务人员双重审核责任。目前所有报销事项均实现票据合规、流程合规,所有财务违规问题均已整改清零,财务制度执行刚性显著增强。
16.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已完成闲置资产评估,制定盘活利用方案。二是对未入账固定资产全部补录入账,开展固定资产全面清查盘点,逐一核对,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台账。三是建立“采购—验收—入账”闭环管理机制,推行资产标签化、动态化跟踪管理。对资产使用、维护、处置等情况全程监管,杜绝出现资产闲置、未入账等问题,固定资产管理规范有序。
17.针对违反合同约定付款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将“付款申请与合同约定条款是否完全一致”作为财务部门审核的强制性前置条件和“红线”,规范合同付款,严控资金风险。二是建立合同付款三级管控机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支付比例条款。目前所有合同付款均合规有序,无违规付款情况。
18.针对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报销支付必须确保收款方名称、账户与发票开具单位完全一致。二是明确各类费用支付时限,禁止超期跨年度支付。财务部门每月梳理待支付款项,对超期未付的项目启动预警并督促业务部门及时办结。三是定期开展财务制度执行情况专项审计,重点核查发票合规性、支付时效、收款主体一致性等关键环节。
(三)关于落实新时代组织工作有偏差,党建引领作用弱化方面问题
19.针对组织建设规范性、实效性不足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明确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文件一律以党组红头文件形式下发,制定并印发《邹平市人民检察院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红头文件。二是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安排,并行文公布。
20.针对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不够紧密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明确党支部会、党小组会研究业务工作内容,共同研究党建引领举措、保障业务难题破解。二是在《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及各党支部工作目标中具体体现党建与业务融合内容,“主题党日”结合检察核心业务做针对性党建活动设计。三是工作上的问题善于从党建上找原因,充分运用组织生活会和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制定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实施方案、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目标及举措,定期调研各党支部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情况。
21.针对报送单制度执行有短板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凡需党组研究事项,提前报办公室列入会议议题,严格按照会议议程进行,减少临时动议和大幅调整。确需临时增加的紧急议题,须前期简要沟通情况并在会后记入会议记录。二是会前,及时安排专人提报最终报送单,确保最终报送单与实际开会议题一致。
22.针对“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熟练掌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二是指定专人负责“三重一大”事项记录,并按规定存档,确保决策过程可追溯、可核查。三是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严格按照请示报告的规范流程和时限要求执行,确保重大决策事项及时报备,接受监督指导。四是加强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过程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程序不规范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切实提升“三重一大”决策规范化水平。
23.针对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党务干部培训,定期开展党务督查,熟悉党务工作流程,提高党务干部业务素能。二是加强党员关系转接管理,在党费缴纳截止日期必填项目中如实填写,党员转接与党费收缴同步运转,做到应缴尽缴。
24.针对民主评议党员政治性、严肃性不足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严格要求各支部在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时,按照《应到会参与评议党员名单》进行民主评议。开展2025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时,各党支部均按要求进行民主评议。
25.针对组织生活会开展不规范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组织生活会会议程序及具体内容等方面学习,党组成员作为普通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会时,依程序进行点评总结。二是在党务督查中对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进行事后监督,抓实问题查摆及整改等关键环节,就谈心谈话及支部年度工作计划等材料,从严进行检查,切实做到党建材料质量提升。三是各支部深刻反思、检讨,提高思想认识,真正从思想上重视问题整改。
(四)关于落实巡察整改不力,成果运用不充分问题
26.针对仍未建立国家司法救助资金财务管理制度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在《邹平市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实施办法》中明确财务部门发放司法救助金的流程和程序。二是建立巡察整改工作台账,对未整改到位问题实行限期清零。三是强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将整改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为制度规范,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以巡察整改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一)持续强化政治引领,筑牢思想根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行动上政治上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旗帜鲜明讲政治的具体行动,以坚定的信心和斗志,凝聚推动整改落实工作的合力。
(二)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提升整改质效。常态化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对已完成整改的事项,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真正把问题整改到位、把机制完善到位、把责任落实到位,自觉把贯彻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工作动力。
(三)持续深化标本兼治,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坚持把自查自纠与标本兼治结合起来,即强化“当下改”的举措,解决好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个案问题与普遍问题;又要探索“长久立”的机制,探索坚持常态化、长效化机制,真正从源头上遏制问题的再次发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3012977;邮政信箱:邹平市人民检察院(或邮寄地址:邹平市人民检察院;邮编:256200);电子邮箱:zpsrmjcy@163.com。
中共邹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