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届邹平市委第八轮巡察第六巡察组向邹平市公安局党委反馈巡察情况

根据邹平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2026年1月23日,一届邹平市委第八轮巡察第六巡察组向邹平市公安局党委反馈巡察情况。第六巡察组组长周元东分别向邹平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张曰海和领导班子反馈巡察情况,邹平市纪委常委、市委巡察办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宋强就抓好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提出要求。张曰海主持向领导班子反馈会议并就做好巡察整改作表态发言。

周元东在反馈时指出,近年来邹平市公安局党委紧扣公安职能职责,在安保维稳、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维护交通安全、护航经济发展、服务保障民生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保障了全市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但巡察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不到位,护航平安邹平建设有差距;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责任压得不实,财务管理、作风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深入,抓干部队伍建设不够有力;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扛得不牢,个别问题整改不到位等。

周元东提出三点整改意见建议,一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公安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要求,聚焦“11269”战略目标,主动融入大局、发挥职能优势,加强班子建设和队伍管理,提升各项业务能力。二要坚决扛起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强化“一岗双责”,狠抓内控制度落实,紧盯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确保执法办案、资金使用等规范有序开展。三要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夯实党建基础,推动党建工作与公安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宋强强调,邹平市公安局党委要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扛牢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诠释政治忠诚和责任担当。要坚持科学施策,精准制定整改方案,统筹把握整改进度,标本兼治构建整改长效机制,以务实高效举措推动整改任务落地生根。要加强对整改工作全过程、各环节的领导、督促、把关,把问题整改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提升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有机贯通起来,将整改实际成效体现到推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上,进一步强化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和幸福感。

张曰海表示,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将对照巡察反馈问题,深刻检视落实职能责任中的短板弱项,切实抓好整改。坚持问题导向,制定详细具体的整改方案,建立三张清单,逐条逐项“对账销号”。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定期调度,建立完善整改督办和问责机制,坚决严肃问责。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与履行好新时代公安机关职责使命结合起来,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固根基,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邹平市委巡察组有关同志,邹平市公安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邹平市公安局各科所队室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