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6年01月16日
根据邹平市委部署,一届邹平市委第八轮巡察对15个市直部门(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对123个行政村开展巡察“回头看”。1月16日,一届邹平市委第八轮巡察集中反馈会议召开。
会议传达学习邹平市委书记张谦在听取一届邹平市委第八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通报了本轮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对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作出安排部署。邹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邹平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庆华出席会议并讲话;邹平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邹平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陈涛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各被巡察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对照巡察反馈问题,深刻检视落实职能责任中的短板弱项,深入研究制约高质量发展的堵点、难点,下决心、动真格抓好整改,以具体整改成效推动高质量发展。要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通过健全制度、规范流程、强化监督,防范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权力失范失控,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确保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
会议要求,各被巡察党组织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定期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经常开展督促检查,研究解决突出问题,确保整改落地见效。“一把手”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负首责、负总责,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并督促提醒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邹平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要从严从实加强整改监督,对整改不力特别是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邹平市委巡察机构要强化统筹督促,加强整改评估问效,合力推动本轮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取得实效。
根据工作安排,邹平市委各巡察组将向本轮被巡察党组织进行“一对一”反馈。对巡察发现的有关党员干部问题线索,将按照规定移交邹平市纪委监委机关处理。
邹平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邹平市委第八轮巡察各授权巡察组组长、副组长;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邹平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保密办、市司法局等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