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年09月11日
根据邹平市委统一部署,9月11日,邹平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邹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邹平市委第五巡察组组长韩峰主持召开与邹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罗振华见面沟通会,通报了有关工作安排。会上,韩峰作了动员讲话,对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罗振华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邹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成员,邹平市委第五巡察组有关同志参加会议,邹平市人民检察院其他在职在编人员列席会议。
韩峰表示,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守政治巡察定位,旗帜鲜明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紧盯权力和责任,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紧盯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加强政治监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以及邹平市委工作安排上来,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带头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带头支持配合巡察工作。
罗振华表示,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察工作重大意义。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积极主动地接受巡察监督,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二是积极支持配合,全力保障巡察工作顺利开展。严格执行巡察相关规定,对巡察组交办的事项,要迅速办理,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如实客观提供情况,实事求是地向巡察组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真实、准确、全面地提供各类材料。积极做好协调联络和服务保障工作,确保巡察工作高效有序开展。三是主动接受监督,诚恳对待巡察反馈意见。对于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要虚心接受,诚恳对待,深刻反思。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将以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建立健全整改工作责任制,实行台账管理和销号制度。在整改过程中,坚持标本兼治,采取有力措施,建立长效机制,从根本上防范和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巡察组将在邹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3个半月左右,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组建立了多种联系方式。联系电话:18705435778(接听电话时间为:工作日8:30—18:00,可接收短信);邮政信箱地址:邹平市566号信箱转第五巡察组;电子邮箱:zpxwxcz05@163.com;设置了巡察组信箱(5号信箱位于检察院二楼西楼梯口)、“码上监督”二维码、信访网站(https://xc.zpxjw.gov.cn/)。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邹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邹平市管干部、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以及重点岗位人员的信访事项。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部门单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