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市城乡水务局原党组成员、市城乡水务发展服务中心原主任张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邹平市委批准,邹平市纪委监委对邹平市城乡水务局原党组成员、市城乡水务发展服务中心原主任张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平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违反议事规则,个人决定重大事项;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将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下属单位支付;不正确履行职责,使集体资金长期处于失管状态;贪欲膨胀,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以权谋私,利用职权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招标评审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张平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邹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邹平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张平开除党籍处分;由邹平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