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市西董街道南洞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耿莹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日前,中共邹平市纪委、邹平市监委对西董街道南洞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耿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耿莹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对党组织不忠诚不老实;违反群众纪律,办理群众事务时,吃拿卡要,刁难群众;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国家旅游项目专项资金、危房改造补助款;虚报工程量套取工程款,将村集体资金非法占为己有;在村集体工程建设过程中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他人财物。
耿莹身为一名共产党员、农村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辜负党组织的重托及群众信任,将人民赋予的权力沦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属于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典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邹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耿莹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的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