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信县交通运输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李福烈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日前,经中共滨州市纪委、滨州市监委指定,中共邹平市纪委、邹平市监委对阳信县交通运输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李福烈严重违纪违法涉嫌职务犯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福烈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财物;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公款私存、公款私用;违反政治纪律,伪造证据,与他人订立攻守同盟,对抗审查调查;违反组织纪律,重大事项和问题不研究、不商量,个人决定重大事项;违反群众纪律,对待群众态度恶劣,工作方法简单粗暴,造成恶劣影响;违反工作纪律,造成国有资产损失。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便利虚报冒领侵吞公款,数额特别巨大,涉嫌贪污犯罪;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李福烈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初心,私欲膨胀,完全背离了党的宗旨,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成了谋取私利的工具,严重损害了党和国家利益,性质特别严重,影响极其恶劣,应予以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李福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款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