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市纪委监委“勤俭节约”管理制度

一、节约用电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用电管理,规范用电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一)机关各科室要加强对科室人员节约用电的宣传和教育,普及节约用电科学知识,增强节约用电意识。

(二)节约空调用电。严格执行空调温度控制标准,室内空调温度设置,夏季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不高于20摄氏度,上班不得提前开,下班应提前半小时关闭,人离开办公室较长时间及时关停空调,力争每天少开1小时。开空调时不开门窗,定期清洗空调,提高空调能效。

(三)节约照明用电。要合理使用光照,尽可能使用节能灯具,办公室、会议室等场所内自然光亮度足够时不开灯,杜绝拉上窗帘开灯现象。做到人走灯灭和走廊隔盏开灯,杜绝长明灯、白昼灯。

(四)节约办公设备用电。办公用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设备只能办理与工作有关的事务。使用各类办公自动化设备时,尽量减少待机消耗,减少开启和使用耗电量大的设备,长时间不使用或下班时间应及时关闭电源(传真机除外)。

(五)各科室或个人发现电线路破损、电插头、插座松动、漏电等问题,应及时通知行政科,行政科应及时派水电工进行维修。
   
(六)加快用电设备改造。大力推进办公区用电设备的节电改造。在照明节能上积极应用太阳能灯、无极灯等先进照明技术;在空调节电上积极应用变频技术节电;因地制宜进行节电改造,确保办公区的非节能灯和其它高能耗设备逐步改造或更新。

(七)每位工作人员都有节约用电义务。各科室要加强节约用电检查,对发现浪费电力资源的行为,应及时制止,未及时整改的,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处理。

二、节约用水

为进一步加强我处用水管理,规范用水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科室要加强对科室人员节约用水的宣传和教育,普及节约用水的科学知识,增强节约用水意识。

(二)养成节约用水的良好习惯,在显著位置张贴节水提示标志。用毕水即关闭水龙头,避免出现“长流水”现象。

(三)提倡循环用水,绿化用水尽量使用雨水或再生水。

(四)禁止使用自来水龙头直接冲洗车辆。

(五)爱护给水和排水设备,不得随意拆卸设备部件,杜绝人为故意损坏。发现供水设施损坏,要及时报告、及时更换,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三、节约用粮

节约粮食,不挑食、不随便丢弃剩菜剩饭,吃多少买多少,米饭按需盛量,倡导餐桌文明之风,不追求奢华。

四、节约用纸

为进一步加强我处用纸管理,规范用纸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一)提倡无纸化办公,充分利用网络的功能,各类通知、通报、领导讲话、信息简报等不涉密文件尽量通过网络发布。

(二)所有打印纸、复印纸必须双面使用,并提倡采用再生纸。

(三)节约使用打印纸、稿纸;严格控制纸质文件印刷数量及发放范围。

(四)提倡在电脑上修改文稿,在发文审核之前一般不采用书面稿流转。

(五)严格按发文数量印制文件;减少复印,能传阅的文件尽量传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