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30日
2026年“五一”、端午将至,为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持续纠治“四风”,切实营造廉洁过节氛围,邹平市纪委办公室印发通知要求如下。
通知指出,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牢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抓实作风建设。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绷紧纪律之弦,坚决抵制歪风邪气,守好“廉洁关”,严防“节日病”。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切实发挥“头雁效应”。
通知要求,严禁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或让其报销相关费用;严禁违规公款吃喝、餐饮铺张浪费,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超标准配备使用公车,违规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服务单位车辆,酒后驾驶机动车;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者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超标准、超范围,巧立名目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严禁组织或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接受或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娱乐健身活动等安排;严禁以考察培训和党建活动名义公款旅游;严禁漠视、损害群众利益,轻视群众耍官威、懒政怠政以及加重基层负担等错误政绩观问题。
通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紧盯节日易发多发问题和“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及时发现、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持续营造高压震慑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