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印发《关于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深化以案促改工作办法(试行)》

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 一体推进“三不”机制——我市印发《关于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深化以案促改工作办法(试行)》

邹平市纪委监委日前印发《关于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深化以案促改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常态化运用典型违纪违法案件推进以案促改,标本兼治,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办法》围绕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的部署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深化以案促改工作提供制度性安排。

《办法》指出,要围绕案件审查调查开展剖析发案原因、研究案发规律、找准风险漏洞、开展警示教育、整改突出问题、健全完善制度等工作。

《办法》要求,要充分运用典型违纪违法案件,用好反思忏悔书、纪检监察建议书,典型违纪违法案件涉案单位党组织要及时组织党支部党员大会、警示教育会议、专题民主(组织)生活会,形成案件审查调查报告、案件剖析报告和案发单位整改报告,全面提升预防、落实、警示、整改、回访效果。

《办法》强调,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人社部门、财政部门、涉案单位的要加强协作,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