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届滨州市委第十轮巡察第六巡察组向滨州市生态环境局邹平分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根据滨州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12月10日,九届滨州市委第十轮巡察第六巡察组向滨州市生态环境局邹平分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邹平市副市长刘志峰全程参加反馈会议并就督促巡察问题整改作表态发言。

根据滨州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7月23日至9月30日,滨州市委第六巡察组第七提级交叉巡察组对滨州市生态环境局邹平分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紧扣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委、滨州市委的决策部署,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责,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强化政治监督,重点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滨州市委工作要求贯彻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聚焦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推动解决制约富强滨州建设的共性问题和深层次问题。

受滨州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委托,市委第四巡察组副组长李琪主持召开向滨州市生态环境局邹平分局党组书记赵永刚的反馈会议,出席向滨州市生态环境局邹平分局领导班子反馈会议,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滨州市委第六巡察组副组长、提级交叉巡察组组长马德昌代表市委巡察组分别向赵永刚同志和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邹平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庆华主持向领导班子的反馈会议,邹平市副市长刘志峰就督促指导整改作表态发言,赵永刚同志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表态发言。

马德昌同志指出,邹平分局党组能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中央、省环保督察的压力下,分局党组对上级反馈问题进行整改,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奠定了基础,邹平市生态环境质量逐步改善。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落实新发展理念不够坚决有力,在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精准治污上发力不够,履职尽责不充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对优美环境的迫切需要相比有差距,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主力军作用发挥不够;环境污染治标不治本,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未从根本上实现高质量发展;党组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易发多发,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短板弱项。同时,巡察组还收到反映有关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相关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部门处理。

马德昌同志对邹平分局党组提出四点整改意见: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二是要树牢“为民”理念,深刻认识生态环境是关系民生问题的重要意义;三是要强化责任担当,扎实做好每一项环保工作;四是要充分发挥党组作用,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李琪同志强调,邹平分局党组领导班子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坚持思想整改和行动整改相统一,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引领相结合,实现问题整改、制度建设、治理能力一体推进、同步提升。要研究制定扎实具体的整改工作方案,细化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做到整改有力、有效、有抓手。要从加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角度,对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从监督管理、体制机制、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分析原因、查缺补漏、建章立制,扎紧制度笼子,实现整改标本兼治。

刘志峰表示,将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全过程督促整改,定期调度整改落实情况。局党组要强化政治自觉,切实提高巡察整改的思想认识。认真对照反馈意见,不断提高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认识,真正把关于巡察反馈意见要求落实到位。要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抓好整改落实。切实担负起整改的主体责任,细化整改问题清单,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把问题整改到位。要用好巡察成果,不断深化整改工作成效。把巡察成果与环保工作紧密结合,以整改成效推动担当作为,全面转化整改成果,推动生态邹平高质量发展。

赵永刚表示,局党组会严格按照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和要求制定整改方案。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全盘认领反馈问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对待巡察反馈意见,认真研究问题和意见,坚决落实交办事项。二是突出问题导向,全力落实整改任务。会后,将专题召开党组会和民主生活会,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切实把责任和压力层层传导下去。三是坚持标本兼治,全面转化整改成果。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修改完善相关制度。同时,把巡察结果与重点任务结合起来,真正做好工作的执行与落实。

滨州市委第四巡察组副组长,第六巡察组提级交叉巡察组组长、副组长、联络员,邹平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邹平市环保领域分管领导,邹平市纪委监委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滨州市生态环境局邹平分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及其有关成员出席会议;各乡镇(街道)分管环保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