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市商业总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张训谦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邹平市纪委监委对邹平市商业总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张训谦严重违纪违法涉嫌职务犯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训谦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心存侥幸,不知悔改,销毁、转移、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利用职务便利,非法侵吞国有资产,涉嫌贪污犯罪;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便利,套取国家专项补贴,涉嫌滥用职权共同犯罪。
张训谦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完全丧失,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严重扭曲,罔顾党纪国法,侵吞国有资产,套取国家专项补贴资金,造成重大国有资产流失。其作案手段隐蔽、方式多样,假借国有企业改制之名,瞒报资产、低价评估、虚增债务、伪造资料,可谓挖空心思、贪婪成性,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邹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邹平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张训谦开除党籍处分;由邹平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