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年12月08日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
进一步严肃有关纪律的通知
各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根据邹平市委专题会议要求,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部署,切实督促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积极有效应对疫情,确保各项防控措施和工作要求得到不折不扣落实,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严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要求,重申如下。
一、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高度负责、严肃认真、积极有力落实省委、滨州市委和邹平市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的政治要求、工作要求、纪律要求,确保上级疫情防控各项工作部署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
二、各职能部门、相关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预案,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细落地。
三、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不信谣、不传谣,不得发布违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言论;要如实上报和通报肺炎疫情,不得出现瞒报、漏报、迟报等问题。
四、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工作纪律,节假日、休息日落实值班制度,确保24小时在岗在位,外出离开工作驻地时,必须按照要求严格落实请假报备制度。
五、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督促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滨州市委和邹平市委部署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疫情防控工作是近期最重要的政治任务,必须严肃对待,从严要求。市纪委市监委将强化监督检查,对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不力、联防联控措施不实、执行纪律和工作要求不严的进行通报曝光、约谈问责,对擅离职守、临危退缩、处置不力、失职失责等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从严从快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中共邹平市纪委
邹平市监察委员会
2020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