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严肃纪律 以过硬作风保障疫情防控政策落实的通知

当前,我市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以严明纪律和过硬作风保障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现对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重申“十要十严禁”纪律要求如下:

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表与党中央关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和山东省委、滨州市委、邹平市委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相违背的言论,编造、传播、散布非官方发布的疫情信息或谣言。

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严禁执行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玩忽职守,以及搞“填表防疫”“会议落实”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要坚决服从组织安排,严禁各自为政、自行其是,违抗命令、临阵退缩、行动迟缓、贻误工作,搞自由主义、本位主义。

要严格落实报告制度,严禁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谎报情况、遮掩问题,特别是瞒报、漏报、迟报、错报、谎报疫情数据统计信息,未经授权擅自发布信息。

要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严禁以疫情防控为由,对群众合理诉求消极应付、简单粗暴,或随意提高办事门槛,甚至简单搞“一刀切”停止服务。

要严格疫情防控物资管理,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疫情防控款物,以及在调配使用中虚报冒领、优亲厚友、挥霍浪费。

要带头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严禁耍特权、搞特殊,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健康状况及密接情况,落实防控措施不积极、不配合,以任何形式、任何借口妨碍、干扰、破坏、影响正常的防控、医疗、救治秩序,或为特定关系人逃避防控管理提供帮助。

要坚决落实带班值班备勤制度,严禁擅离职守、脱岗漏岗、通信不畅,以及未经批准离开驻地。

要严格控制聚集聚会,严禁在疫情防控期间,组织或参与不符合防疫要求的培训、聚会、聚餐等群体性聚集活动。

要发扬“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严禁发生其它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违纪违法行为。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紧迫性、严肃性和复杂性,坚决扛起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迅速将“十要十严禁”纪律要求传达到位,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当先锋作表率,确保疫情防控各项要求不折不扣、坚决迅速落地落实。各职能部门和工作专班要坚决落实职能监管责任,紧盯疫情防控工作中的短板漏洞和风险点位,从严从实从快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健全上下联动、相互提醒、相互配合、相互补位的沟通协调机制,凝聚抗击疫情强大合力。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准确把握职责定位,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持续强化监督检查,切实做到疫情防控工作推进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对责任不落实、作风不扎实,顶风违纪、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坚决从严从快查处,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纪律和作风保障。

 

 

中共邹平市纪委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