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届邹平市委第三轮巡察集中反馈会议召开

根据邹平市委部署,2023年5月7日至7月20日,一届邹平市委第三轮巡察,对4个镇(街道)及所辖199个行政村、2个城市社区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对2个镇(街道)所辖的56个行政村、1个城市社区党组织开展上下联动巡察,对6个市直单位党组织开展营商环境巡察,对2个市直单位党组织开展机动式巡察。9月6日,一届邹平市委第三轮巡察集中反馈会议召开。

会议传达学习滨州市副市长、邹平市委书记吕明涛在听取一届邹平市委第三轮巡察工作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通报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对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邹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庆华出席会议并讲话;邹平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陈涛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巡察是政治巡察,巡察整改是严肃的政治任务。要提高政治站位,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巡察整改的重要性,主动认领责任,动真碰硬抓好整改落实,推动巡察反馈问题“地毯式”整改,以巡察整改推动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扛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统筹抓好各项问题整改。被巡察镇(街道)要统筹指导村(社区)党组织问题整改,推动镇(街道)村(社区)一体整改。要坚持实事求是,对照反馈意见,细化整改举措,科学开展整改,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即知即改、全面整改;要坚持举一反三,抓好专项治理、系统整改,“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推动整改常态长效。

会议强调,纪委监委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强化整改日常监督,坚持“全周期”“闭环式”监督,聚焦重点环节,加强过程管控,持续跟进监督,确保真改实改。要强化评估考核问效,严把评估标准,动真碰硬,倒逼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充分彰显巡察利剑威力。

根据工作安排,各巡察组将向被巡察党组织进行“一对一”反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和情况反映,按照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处理。

邹平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出席会议。市委巡察机构全体人员,专项检查相关单位分管负责同志,纪委监委机关和组织部有关科室负责同志;各镇(街道)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营商环境领域部分市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被巡察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书记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