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通报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教育警示,现将市纪委近期查处的3起扶贫领域典型违纪问题通报如下:
高新街道山旺埠村党支部原书记程兴良优亲厚友等问题。2015年3月,程兴良担任山旺埠村党支部书记期间,为不符合条件的岳父、岳母(均为山旺埠村村民)办理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另外,程兴良还存在侵占村集体资金问题。2019年1月,程兴良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码头镇西站村党支部书记张茂斌吃拿卡要问题。2013年,张茂斌在收取村民任某300元钱后,为任某因病瘫痪的丈夫申请办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后因党员代表会议民主评议未通过没能办理,张茂斌将300元钱退还给任某。另外,张茂斌还存在坐收坐支村集体资金的问题。2019年4月,张茂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长山镇王世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传生,党支部原书记管忠、管厚等3人扶贫工作失职失责问题。2011年5月至2017年8月,王世村原低保户张某在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长期违规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时任王世村党支部书记管忠、管厚以及村委会主任张传生,对张某家庭收入情况未认真核实,在多次清理清退工作中履职尽责不力。2019年5月,管忠、管厚、张传生三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取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决胜的关键所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直接损害困难群众切身利益,又严重影响脱贫攻坚政策落地落实,必须严厉惩处。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切实做到实事求是、忠诚履职。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牢主体责任,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扶贫政策和资金项目真正惠及贫困群众。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结合起来,聚焦扶贫工作中优亲厚友、吃拿卡要、虚报冒领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问题,不断强化监督执纪监察,督促各级党组织和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不断完善扶贫工作制度和监管机制。同时,坚持“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实施精准问责,落实容错纠错,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为全市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和作风保障。
 
 
中共邹平市纪委          
2019年6月27日